1、离婚案件的受理费由哪个交的
离婚案件受理费一般由原告预交。
依据《诉讼成本交纳方法》规定,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。涉及财产分割,财产总额低于20万元的,不另行交纳;超越20万元的部分,根据0.5%交纳。
原告在立案时需预交受理费。若原告胜诉,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,人民法院会在判决书、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明确被告负担的金额。若原告撤诉或法院按撤诉处置,受理费由原告负担,减半收取。若判决不准离婚、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,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置的离婚案件,没新状况、新理由,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,受理费不予退还。双方都有责任的,由双方分担。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共识的案件,诉讼成本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决定。
2、离婚案件的起诉费哪个出
离婚案件起诉费原则上由原告预交,最后由败诉方承担。若双方都有责任,由双方分担。实践中,离婚案件多涉及财产分割,若法院判决准予离婚,会依据财产分割状况决定双方承担的成本比率;若判决不准离婚,一般由原告承担起诉费。不过,起诉费具体承担可由双方协商,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决定。起诉时,原告需在接到交费公告次日起7日内缴纳,不然按自动撤诉处置。
3、离婚案件的证人证言有效吗
离婚案件中证人证言一般有效,但需满足法定条件。
证人需有作证能力,不可以正确表达意思的人没办法作证。证人证言应是其亲身感知的事实,不可以是道听途说。并且,证人要出庭作证,同意当事人的质询,确有困难不可以出庭的,经法院许可,可通过书面证言、视听传输技术或视听资料等方法作证。
法院会结合其他证据对证人证言综合判断。若仅有证人证言,没其他证据佐证,证明力相对较弱。若证人与一方当事人有利害关系,其证言证明力也会受影响。
关于离婚案件的受理费由哪个交这一问题,相信大伙已经有了肯定知道。通常来讲,离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预交,最后由败诉方承担。但实质状况可能更为复杂。比如,假如双方都有责任,那样受理费会依据双方责任的比率来分担。还有,若在诉讼过程中出现撤诉等状况,受理费的承担也会有所不同。如果你正面临离婚有关事宜,对受理费的承担方法仍存疑虑,或者在整个离婚案件处置中还有其他法律困惑,不要迟疑,快点点击网页底部的“立即咨询”按钮,专业法律团队将为你详细解答,帮你妥善处置离婚案件中的各种问题。